本網徐州訊:人民法院是和諧社會的組成部分,也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睢寧法院在審判工作中,通過完善糾紛解決、司法救助、善后協調等工作機制,積極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促進社會和諧,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重視調解,多元解決糾紛。在強調民事調解和執行和解工作的同時,按照全省刑事審判工作會議精神,積極嘗試刑事自訴案件和其他輕微刑事案件調解解決的新模式,努力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協調機制,促進當事人雙方的和諧,實現案結事了。

指導民調,實現訴調對接。通過深入農村巡回辦案、建立便民訴訟聯系點、舉辦民調主任培訓班、隨時接受法律咨詢等方式,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從而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強化便民,完善訴訟網絡。堅持快速立案、巡回審判、就地辦案,嘗試小額訴訟案件的快速處理機制,使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溫情,避免矛盾的擴大和激化。

強化利民,實行司法救助。嚴格按照新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收取訴訟費,積極關注貧困群眾的司法需求,并盡可能的緩、減、免特殊群體訴訟費用,讓他們打的起官司,彰顯司法的人文關懷。1-4月共緩、減、免訴訟費用6萬余元。

重視信訪,稀釋遺留問題。通過爭創“文明立案窗口”、開通涉訴信訪和申訴、再審“綠色通道”,積極引入聽證制度,讓誤解化解、讓冤屈告白、讓怨氣煙消,減少和杜絕無理纏訟、越級上訪等不正常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