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真正做到黨風廉政建設從黨員領導干部做起,帶頭強化自我約束和內部監督,19上午,豐縣法院參加述職述廉的6名黨組成員和21名中層干部鄭重作出五項廉政承諾。

五項廉政承諾的內容是:一是帶頭遵守法律和黨的紀律,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恪守法官職業道德,嚴肅執法,秉公辦案,自覺接受監督,樹立良好形象。二是帶頭遵守《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把干部審查任用關,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公道正派用人,對向黨組成員跑官要官的堅決回絕,給予嚴肅批評并在黨組討論干部問題時公開說明。三是帶頭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嚴禁利用審判工作為個人牟取私利,嚴格執行不準收受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的規定,不接受任何可能影響公正裁判的吃請送禮,不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四是遵守社會公德和傳統美德。科學安排好八小時以外的時間,做遵章守紀的模范,家中婚喪嫁娶一律不大操大辦,更不借機斂財;帶頭移風易俗,勤儉節約,嚴格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向黨組報告制度。五是不向律師介紹案件謀取私利,不接受由當事人支付費用的各種娛樂活動,不在工作時間飲酒,不參與同法官職務不相稱的任何活動。

通過此次公開述職述廉,增強了院領導及中層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參加述職述廉的同志紛紛表示履行自己的諾言,并自覺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