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構建“四層監督網絡”加強廉政建設
作者:周茂東 發布時間:2008-01-07 瀏覽次數:857
本網宿遷訊:泗洪法院為切實貫徹落實黨的十七精神,增強隊伍的廉政能力,該院從構建廉政監督網絡入手,從源頭上提高法官抵御拒腐防變能力,促進隊伍廉政建設,確保司法公正。
一是構建審判工作監督。抓住法院案件審判這個工作重點,在扎實推行案件質量評查的基礎上,堅持把監督關口前移,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督,規定各業務庭的案件從立案、審判、執行到歸檔等信息數據都要逐月報紀檢組、監察室審核檢查。強化案件審理過程、法官外出送達訴訟文書和調查取證的監督,防止違反法定程序、違反審判紀律、接受當事人吃請送禮,影響審判公正現象的發生。
二是構建執行工作監督。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規范執行程序,抓關節點。如對執行標的的評估拍賣,每次確定評估拍賣機構,都要由紀檢監察部門到場,對評估拍賣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并實行執行異議聽證會,堅決防止執行不文明、不廉潔現象的發生。
三是構建制度機制監督。制定和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關于對審判權、執行權、行政管理權力運行狀況進行監督的實施意見》等制度。同時,針對社會反映突出的“熱點”,通過嚴格落實《關于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的若干規定(試行)》來規范約束司法行為;針對容易誘發問題的“薄弱點”,通過《江蘇省法院系統六條禁令》等制度;針對實施監督的“乏力點”,制定了《加強干警“八小時以外”行為監督管理的若干規定》等制度,使監督逐步形成形成長效機制。
四是構建多功能體系監督。該院把紀檢監察、政工、立案和審判監督等部門以及家庭、社會組成“多位一體”的開放型監督體系,在三個“轉變”上下功夫,即由“單一型”監督向“多元型”監督轉變,“自查型”監督向“開放型”轉變,“后置型”監督向“前移型”轉變。逐步在法院形成了一身正氣、公正辦案的良好風氣和廉政文化。今年以來,全院未發生違法違紀案件,共拒收禮40余人次,計15萬余元,先后收到群眾和單位贈送的錦旗、感謝信等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