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五年,睢寧法院準確把握構建和諧社會對執行工作提出的要求,立足執行實際,轉變執行觀念,創新執行措施,做好和諧執行文章,共新收執行案件7610件,結案7437件,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72661.5萬元,實現執行工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達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進步的目標。

實施執行“人文工程”,以形象創和諧。該院嚴格落實司法為民各項舉措,倡導人情化執行,堅持做到“四不”:不讓被執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場,以免對孩子心理造成負面影響;不在重大節日、過生日、婚喪嫁娶時強制執行,避免引發不良社會反映;不讓被執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場,以免加重老人的病情;不讓無關的人員圍觀,以保護被執行人的隱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樹立良好司法形象。

實施執行“和解工程”,以疏導促和諧。強化和解意識,運用“案例引導法”、“談心交流法”、“換位思考法”、“后果警示法”等,找準當事人雙方矛盾焦點,著重化解雙方的怨氣和誤解,以說服教育為主,以強制執行為輔,實行以物抵債、執行股權及第三人到期債權、分期付款、抵貸返租、和解等措施,不搞機械執行,把執行和解的過程轉化為增進雙方當事人的理解溝通、弘揚誠信友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有效途徑。

實施執行“強制工程”,以強力保和諧。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逃避執行、暴力抗拒執行且情節惡劣的,堅持做到用足、用活、用好強制措施,依法、果斷采取強制措施,對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集中力量,快速執結;對有財產但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先做思想工作,后強制執行;對有履行能力但被執行人故意隱匿財產、不協助執行的,及時采取拘傳、拘留、罰款等措施。2003年以來,共依法拘留被執行人440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樹立執行工作權威。

實施執行“救助工程”,以關愛助和諧。拓寬司法救助渠道,運用緩、減、免執行費、無償提供法律咨詢等方式,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群眾和困難企業申請執行人予以司法救助。開展“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專項執行活動”,將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下崗職工和國家規定的優撫對象等為申請執行人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養老金、社會保險金和勞動報酬的案件列為專項清理范圍,最大限度地實現其債權,彰顯司法關懷。

實施執行“聯動工程”,以合力護和諧。堅持定期或不定期向市委、人大、上級法院匯報執行工作進展情況,贏得支持和理解,接受監督,保證執行工作質量。強化與新聞媒體和金融等部門的聯系,對執行集中行動進行綜合報道、滾動報道、跟蹤報道,做到“報紙有文、電視有影、廣播有聲”,同時,以發公開信、召開座談會、開展聯誼活動、共建文明單位、開展司法建議活動等形式,理順與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的關系,消除障礙,協助搞好執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