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寧法院益林法庭積極倡導和諧執行
作者:周正前 發布時間:2007-12-19 瀏覽次數:916
本網鹽城訊:阜寧法院益林法庭積極探索、總結執行方法,大力倡導和諧執行,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是敢于動真保和諧。該庭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有協助義務拒不協助的單位和個人,在告知其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后,對仍不履行及協助的敢于碰硬,堅持排除一切干擾,采取強制執行措施,避免申請人因“執行難”或“消極執行”而四處上訪,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是教育疏導生和諧。該庭樹立先進的執行理念,通過案例引導法、談心交流法、換位思考法、后果警示法等方法,敦促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生效裁判義務,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干警通過做工作,使當事人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從而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是人性化執行促和諧。該庭在執行過程中做到“三避開”、“四慎重”,“三避開”即強制執行時盡量避開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盡量避開被執行人患病家屬,盡量避開圍觀無關人員;“四慎重”即逢年過節慎重執行,逢被執行人喜事喪事慎重執行,對特困企業和困難當事人慎重執行,對有激化矛盾苗頭的慎重執行。
今年以來,該法庭所執結案件無一起矛盾激化,無一起因消極執行引發涉法信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