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為全面提高法警素質,全面提升法警形象,爭創一流警隊,今年初實行警務督察制度以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受到了社會各界的贊揚。

警務督察制度是指法警大隊內部設立的警務督察人員對警隊全體人員在執行警容風紀規定、履行《四項規則》、執行規章制度等情況每天進行監督的制度。

警務督察人員由隊領導擔任,主要職責是:檢查警容風紀,對不按規定穿著制式警服的、執行公務時著裝不整或未按規定著裝的和其他違反警容風紀規定的行為予以及時糾正。檢查押解、看管、值庭、安檢的同志是否履行職責和按規定的要求和標準執行,檢查其他同志在工作中是否有違反規章制度情況,如有及時予以糾正,對于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