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在班車上,一位鄰我而坐剛進入法院不久的年輕法官接到一個電話,從通話中能夠聽出是有人在打聽案件情況,而這位年輕法官以案件還沒有審理,無法表態委婉的回絕了他想要詢問的問題。掛掉電話之后,這位法官自言自語地說:“哎,這個案件才剛接到手,一天就有‘八個’電話打聽情況,真是煩死了”。

是的,我也有同感,很理解這位年輕的法官。我從事審判工作二十多年了,象這種事也經常碰到。每當接到案件時,雙方當事人馬上就會打聽案件的主審法官是誰?庭長是誰?然后對法官、庭長的家庭、社會關系進行一番調查,接踵而來的便是各種各樣的說情風。更有甚者還采取跟蹤的方式,查找家里的住址等等。

記得是1998年的一天,中午下班,我騎著自行車帶著兒子去我媽媽家吃飯,剛到樓下,回頭時發現一位我承辦的案件當事人郭某正在我身后,我驚訝的問:“你干什么的?”,他慌忙地說:“我找人的,你住這里?”我說:“到朋友家吃飯”。然后,他就走了。到了晚上,我媽媽打電話說有人到她家找我,還買了東西。我讓來者接電話,原來是中午跟蹤我的那位當事人郭某的女兒,我跟媽媽說:“不要告訴她我住哪兒,讓她把帶來的東西拿回去”。幾天后,當郭某見到我時很不好意思。我便告誡他千萬不要這么做。

記得還有一次,大概是1996年夏天的一個星期天,一合伙糾紛案件當事人王某,年齡60多歲,不知怎么查找到我家的住址,通過貓眼,我認出他,我給他說,“在家里我不能接待你,請你回去吧”,但他仍然堅持要進屋跟我說幾句話,看到他氣喘的樣子,考慮他年長,我只好用商量的口氣再三給他說:“你回去吧,明天到辦公室再說,吭”。后來他無奈的走了。我年僅5歲的兒子問我:“媽媽,他是小孩嗎?”我說:“不是”,兒子又問:“那你怎么吭吭的”,(他認為是哄小孩似的語氣),我笑著對兒子說:“長大你就明白了”。

對于直面當事人的這些行為,我認為是件容易的事,最難的就是面對親朋好友的“煩”,有的時候弄得自己很狼狽。記得,冬季的一個晚上七點左右,我接到同學的一個電話,說馬上到我家來。我明知她是為一個案件而來,連忙說:“你不要來,我現在有要緊事正準備出門呢”。她說:“我在路上,馬上到。”我說:“你不要來,我真的有急事。”放下電話,我讓兒子抓緊穿上外套,騎自行車帶他到超市轉了近兩個小時才回家,心想又躲過了一次“煩心事”。哪知道,當我剛進入樓梯口時就聽到同學和另一人的說話聲,看起來是躲不過去了,心思在樓下說一說就算了,可她硬是要到家里面說。這時,我隱約看到和她同來的人提著東西,我便推脫說“我還抱著睡覺的孩子,這么晚了明天到辦公室再說吧”,可這位同學卻饒著彎子說我一通不盡人情的話。我也只能苦笑地說:“告訴過你,我要出門的”,經過一番說勸,她們總算離開了,我便長出一口氣,氣喘吁吁回到屋里。

經常面對這些“煩心事”,不知得罪過多少人。在這,我要把心里話說出來,并非我們不盡人情,而是因為法官這一特殊的職業,不允許我們將“私情”融入到審判中來,否則“天平”就要失衡,法院的聲譽和法官的形象就要受到嚴重的影響。希望當事人和說情者理解法官吧,不要再給法官增添“煩心事”了,也希望我的同事們面對這些“煩心事”,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堅定司法理念,守住“思想防線”,排除來自各方面的“煩心事”,靜下心來,辦好案件,嚴格維護司法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