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緊緊圍繞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積極做好與民營經濟相關的司法延伸服務,為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及時、有效的司法保障。今年18月,全院受理涉及民營經濟案件117件,已審結96件,結案率82.4%,調解率52.6%,涉案標的額374萬元。

一是貫徹“嚴打”方針,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該院結合全縣社會治安形勢,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加大對搶劫、盜竊、詐騙、挪用、侵占以及故意毀壞財物、商業賄賂、破壞生產經營等侵犯民營企業財產的犯罪活動,保障民營企業的財產安全;嚴厲打擊破壞企業安全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妨害企業的管理秩序擾亂市場秩序等犯罪活動,維護企業的正當權益和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二是注重案件調解,切實維護民營經濟發展的和諧空間。 堅持把訴訟調解作為審理民營經濟相關案件的重要方式,對涉及企業的案件盡量做到調解結案,努力實現案結事了。積極審理涉及民營經濟主體的借款、買賣、加工承攬等合同糾紛案件,正確劃分當事人的合同責任,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的市場機制的建立。

三是加大執行力度,保障民營經濟資金的正常流轉。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維護裁判權威,及時執行民營經濟主體申請執行的案件,對有必要采取強制措施的,果斷采取。對于民營經濟主體為被執行人的案件,講究執行方式方法,慎用強制措施,盡可能不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對暫時無法履行但企業產品有市場、有潛力的,在做好申請人工作的基礎上,可采取適當方式執行或暫緩執行,為企業重新煥發生機創造條件。

四是強化服務意識,積極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針對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的法律、政策問題進行咨詢解答,以司法職能幫助企業規范經營行為,增強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在企業重大經濟協作項目的意向座談或談判中,主動對項目簽約提供司法建議,并對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及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案進行審查,并為企業糾紛提供司法應對辦法;針對案件審判中發現的企業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司法建議等形式及時予以糾正,引導民營企業自覺規范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