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少女寫信求助 院長特批緩交費用
作者:李健 發布時間:2007-03-26 瀏覽次數:2036
前不久,東海縣人民法院院長唐濤接到東海縣某中學初一女生靜靜來信,信上說,她的父母十多年前離婚,她隨母親在外婆家生活,母親因車禍身亡,她的父親不問她的死活,連法院判決每月50元的生活費都拖著不給。2年前,她寫信求助唐院長,唐院長給予特別關照,讓執行人員免費執行了兩年多的生活費。此后,她的父親又是連續兩年多拒絕給付生活費,現在,她已考入初中,外公外婆已經年邁多病,無力供養她念書,她請求院長督促執行她的父親給付拖欠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并要求追加撫養費每月200元,保證其最基本的生活和學習。。。。。唐濤院長閱信后,迅速了解情況,安排立案庭工作人員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為小靜靜聯系辦理了法律援助事宜,唐院長還為小靜靜簽批了緩交1200元訴訟費手續,強調此事關系到小靜靜的生活和學習,一定要盡快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