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收條為賴帳 輸了官司又賠錢
作者:陳俊 發布時間:2007-02-12 瀏覽次數:2217
本網鹽城訊:王某與何某原是某廠不同車間的同事。雙方存在財產糾紛,經法院判決,由被告何某給付原告王某17844元,同時履行違約損失及訴訟費用等2655元,合計20499元。判決生效后何某未履行。于是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何某收到法院通知后向執行法官出示一份收條,載明:“今收到何某人民幣10000元整上,本人自愿放棄(2005)××號民事判決書的其他權利,立此為據。收款人王某,
執行程序中,何某首次向執行法官出示的收條是一張16K制水車間供水記錄紙下部分的大半截;第二次出示時,該收條背面被何某粘貼了A4復印紙;第三次出示時,該收條的下半段空白部分已被何某裁去。何某不斷改變收條外部形態的異常行為引起了法官的懷疑,根據舉證規則,法官 要求何某向法庭出示其收到的信件,他卻提交不了,最終收條被判無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何某偽造收條企圖賴帳的行為最終沒能騙法官雪亮的眼睛,不僅輸了官司還得賠上原告的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