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兩年未火化 只因子女爭遺產
作者:張慶超 發布時間:2012-04-11 瀏覽次數:595
去世兩年,李老漢遺體卻遲遲沒有火化,無奈之下殯儀館將遺體強制火化,并將李老漢的四個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遺體冷藏費,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殯儀館向法院起訴稱,李老漢是在2009年秋天去世的,其遺體存放在殯儀館,后來原告多次通知李老漢的四個子女辦理火化事宜,老三只是交了火化費。此后,殯儀館根據《蘇州市殯儀公共服務規范管理規定》,于2011年9月對李老漢遺體進行了火化。現起訴要求李老漢的四個子女立即支付遺體冷藏費。
法庭上,老大辯稱,自己的父親在生前因拆遷分得了一套房子及十幾萬的拆遷款,這些財產均由老三掌控,應該拿出來分,父親遺體冷藏費用應該從父親的遺產中支付。老二稱,父親生前分得的房屋和拆遷款被老三控制,老大心態不平,扣住火化證來逼老三交出遺產,才使得遺體得不到火化。老三則認為,老大是父親唯一的兒子,在父親生前卻沒有盡過做兒子應盡的職責,父親去世后,為逼自己交出房屋和拆遷款,扣住了火化證,才使得父親遺體無法正常火化。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老漢在世時因拆遷分得住房及拆遷款被老三掌控,李老漢去世后,因遺產問題,老大和老三起爭執,老大扣住其父親的火化證致使李老漢的遺體無法正常火化,引起李老漢遺體無法火化的原因在老大,其做法違背了我國傳統的社會公德與風俗習慣,最終判決由老大給付殯儀館遺體冷藏費3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