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1216上午,豐縣法院民一庭成功調解了一起相鄰土地使用關系糾紛案件,使鄰居間多年難平的積怨化解紛止。

楊某與張某相鄰而居已近10年,在兩家房屋之間有一條寬約4的路面作為兩家出行通道。20043月張某建房改門,未經楊家同意,在兩家通道上栽上一行楊樹,致使楊家出行不便,為此雙方多次發生口角,甚至在村里大吵大鬧,之間形成積怨。司法所二次出面處理,但雙方各不相讓,就這樣兩家一直磕磕碰碰4年多的時間。今年10月26日,楊某因建房雙方又發生糾紛,遂將張某告到法院,要求排除妨礙,恢復道路通行。

民一庭受理該案后,法官在庭審前把兩家找到法庭做工作,卻碰了一鼻子灰。面臨這種情況,民一庭的法官又和村干部一起做調解工作,仍未奏效。兩次調解都陷入了僵局,第三次到被告家中做工作,被告避而不見,但法官并沒有放棄,當法官和村干部第四次來到他家中時,張某被法官的誠心感動,表示愿意將栽種的10棵楊樹刨掉,恢復道路通行;楊某也給予張某適當賠償,雙方最終達成協議。事后附近的村民稱贊說:“是法官的耐心調解,化解了兩家多年的積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