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近日,金湖法院通過訴調對接委托調解的方式,成功調處了一起涉及33戶的群體糾紛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612,陳某、李某等33戶個體工商戶相繼來到金湖縣法院,準備起訴招商引資企業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法院工作人員在聽取了他們的陳述后得知,這33戶個體工商戶分別與該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房屋租賃協議,并交納了定金。現因工程尚未全部竣工,雙方對租賃房屋的交付條件和期限、租賃房屋的優先購買權、各自的違約責任等產生爭議。

該院考慮到該案涉及的人數眾多,如果處理不當,勢必影響雙方的經營與開發施工,容易引發新的不穩定因素,而且也影響全縣的投資環境。同時分析認為,此起糾紛并不復雜、焦點爭議不大,有調和的可能性,如果采取訴調對接的方式處理,發揮調解中心相對于法院訴訟程序簡捷、方式靈活、周期短的優勢,對雙方的經營與施工影響較小。經過慎重權衡后,該院在做好這33戶承租戶疏導工作、穩定情緒的基礎上,與縣矛盾調解中心聯系,將相關證據材料材料的復印件、調解建議書及案件可能適用的相關法律條文一并移送給縣矛盾調解中心,委托其代為先行調解。在縣矛盾調解中心的努力下,成功調處了該起群體糾紛案,33戶與公司達成了和解協議:雙方解除租賃合同;公司退還33戶所交的定金60余萬元;并給予33戶合計1.5萬元的補償,原本對抗性強的當事人終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