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建立涉訴信訪月通報制
作者:錢軍 孫建華 發布時間:2008-02-20 瀏覽次數:909
本網南通訊:今年初,海安法院在總結往年信訪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實行涉訴信訪月通報制,促進“四個增強”,構建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該院立案庭每月底對本月來信來訪情況進行統計,制作涉訴信訪通報表,在局域網上向全體院領導和各案件承辦部門進行通報。涉訴信訪通報設計的欄目包括信訪人姓名、來訪時間、涉訴信訪所屬部門、信訪形式、信訪性質(初訪、重訪)、信訪人主要觀點和要求。
通過信訪月通報,努力實現“四個增強”:即增強信訪工作責任感。促進干警認清形勢,增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政治責任感,全力做好信訪矛盾化解、穩控工作。
增強司法行為規范化。促進干警克服麻痹、抵觸、依賴情緒,規范司法行為,真正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從源頭上預防化解矛盾。
增強接訪工作主動性。通報明確第一責任人,促進干警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真心、真誠、真情解決問題。
增強息訪工作互動性。促進“三個互動”,即法院內部各部門、部門內部互動,與上級法院、兄弟法院、黨政部門互動,與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民調組織互動,暢通信訪信息渠道。各業務庭、局應將釋明息訪工作及 效果情況及時反饋給立案庭,力爭將矛盾糾紛解決在最基層,最大限度地避免當事人越級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