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華山法庭建立聯(lián)系點發(fā)揮基層調解作用
作者:蔣新建 發(fā)布時間:2008-01-07 瀏覽次數:794
本網徐州訊:為把更多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豐縣華山法庭與所轄區(qū)域的基層綜治部門、人民調解員、法律服務人員建立雙向互動工作聯(lián)系,成立6個法律服務聯(lián)系點,提高了基層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
一是每個季度召開一次聯(lián)系會,向群眾進行法制宣傳,解答群眾提出的各種法律問題,消除了一些農民害怕打官司、害怕輸官司的顧慮。二是要求法官轉變審判工作理念,強化法律服務職能,法官們經常變換角色,既當好辦案的審判員,又當好基層調解組織的指導員,傳授根據農村基層組織、企業(yè)、學校和農民群眾的實際需要,提供實實在在的法律服務。三是對重大、復雜的民事案件,與駐地鎮(zhèn)司法所調解員互相配合,先由調解員進行調解,然后審判員對司法所的調解方案及結果進行審查,并由法院出具調解書,不僅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又使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有機結合,達到息訴止爭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