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小夫妻經人介紹相識戀愛,結婚剛一年,本該恩愛相處,但妻子劉靜卻一紙訴狀遞到法院,要和丈夫離婚,理由是丈夫周明存在性功能障礙,一年多來一直不能履行夫妻義務,導致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2009年,劉靜與周明經人介紹相識戀愛。劉靜覺得老實內斂是自己理想中的丈夫,于是兩人戀愛近一年后于2010年登記結婚。二人平時話都不多,平時住在各自父母家中,沒有什么大矛盾。結婚一年多以后,劉某因身體的原因導致生理周期紊亂,劉靜父母以為女兒有喜了,非常高興。但向女兒一問才知道,每次劉靜到周明家中過夜的時候,周明就上網打游戲,非要等劉靜睡著以后再上床睡覺。兩人結婚一年多,連一次成功的夫妻生活都沒有,劉靜當然懷不上孩子。劉靜于是要求周明到醫院進行檢查治療,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劉靜發短信詢問治療的效果,周明表示感覺平時可以的,但是一到關鍵時刻就不行了。劉靜在失望之余,起訴到法院堅決要求離婚。

 

法院在受理該案后,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周明表示其經過醫院檢查,身體沒有問題,可能由于心理的原因導致雙方無法過夫妻生活,現也同意離婚。雙方經過法院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在離婚的同時對婚后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

 

法官說法

 

該案是以調解方式結案很好的達到了案結事了的目的,但引發的性功能缺陷導致的“無性婚姻”問題為公眾所關注。目前審判中主要是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意見》來處理該類問題。該意見規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一方以此為由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從而判決準予離婚。而判決離婚前提是主張離婚一方要能舉出完整的相關證據予以證明。(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