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晚上十點,調解還在繼續!

為了更好地化解糾紛,更為妥貼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再苦再累也值得!惠山法院民一庭法官用實際行動踐行著“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

日前,在連續不斷做了近十個小時的調解工作后,一起矛盾易激化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終于得到了圓滿解決,不僅使原告及時得到了工程款,而且也有效緩解了被告的資金問題,避免了因資金問題引發其它矛盾,取得了“雙贏”效果。

今年512日,該院受理了原告江蘇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訴被告無錫某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標的824萬余元。此案原告從2006年開始為被告承建其在惠山新城開發的某樓盤,其間因拖欠工程款等問題引發了民工討要工資的糾紛,經多次磋商未果后,原告一紙訴狀將被告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款。法院根據原告申請,在訴訟中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全額凍結了被告的資金賬戶。在賬戶被凍結后,被告面臨銀行還貸、工資支付、其他工程款結算等諸多問題難以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加劇。

此案如果按照正常的訴訟程序進行,對雙方當事人來說不僅耗時耗力,而且還可能因訴訟導致民工討要工資等其他糾紛,極易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考慮到此案的特殊性,該院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和證據交換,積極尋求最佳解決方案。但盡管法院做了多次工作,因雙方當事人分歧很大,一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616下午,法院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到院調解。從下午1點開始,分管院長、民一庭庭長、承辦法官耐心細致地、入情入理地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對他們充分釋法講理,明晰利害,促使雙方從對話走向協商,直到晚上10點,調解一直在繼續。

1030分,雙方當事人終于被法院法官認真負責、鍥而不舍的態度所折服,在反復協商后達成了調解協議,一起標的大、矛盾深、易激化的案件當晚得到了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