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了進一步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各項審判活動中全面貫徹“司法為民”宗旨,徐州市泉山區法院切實采取措施認真做好服判息訴工作,極大地提高了服判息訴率,涉法涉訴上訪案件明顯減少,從而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的和諧和穩定,收到了明顯的效果。

一、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防止矛盾激化。案件質量和效率是關系到當事人能否服判息訴的一項重要指標。因此,該院在做好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時,十分重視抓案件質量和效率,從源頭上防止矛盾激化。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不斷加大公開開庭力度,實行“陽光審判”,擴大案件的開庭審理范圍,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促效率;不斷完善庭前準備工作,依法推行庭前證據交換、證據展示制度,把審判工作的中心轉移到庭審上;嚴把案件事實關、法律關和證據關,不斷提高辦案效率,縮短辦案周期,減少當事人訴累,堅決杜絕超審限;不斷提高裁判文書的制作水平,積極推行裁判文書改革,做到敘事有序、認定有據、說理透徹、釋法明了、主文嚴謹,使當事人輸贏明白,口服心服。

二、健全信訪機制,嚴格信訪責任。信訪工作是法院審判工作進入良性循環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環節。因此,該院在做服判息訴工作時,首先是建立健全信訪機制,實行“大信訪”格局,由院長對信訪工作負總責,親自抓重大、復雜信訪工作的處理,立案信訪部門具體抓,全院各部門齊抓共管,切實做到“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其次是配齊配全信訪人員和辦公設施,選派審判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熱心信訪工作的人員從事信訪接待工作,正確引導當事人申訴,做好當事人的思想教育和疏導工作;三是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規定,堅持信訪為民,進一步完善涉訴信訪接待制度,規范接待程序,做到文明接待,依法處理,做到有人受理、有人移交、有人承辦、有人督辦、有人回復、有人執行;四是嚴格信訪責任,建立信訪檔案,實行動態管理;五是不斷完善信訪工作方式,暢通涉訴信訪渠道,找準制約涉訴信訪的最主要、最迫切問題,實行申訴信訪聽證制度。

三、加大調解力度,及時化解矛盾。調解工作是人民法院防止矛盾激化,及時解決糾紛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國審判制度的一大特色。因此,該院始終把調解工作貫穿于審理工作的全過程,建立健全調解機制,確保調解工作經常化、正常化、規范化,使上訴和申訴、上訪數量日益下降,真正做到輸贏皆服,案結事了。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和基層調解組織貼近群眾、貼近社會、貼近實際的優勢,盡量把矛盾化解在當地,化解在基層。

四、加大法制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由于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普遍淡薄,法律知識的缺乏,致使有的案件當事人產生只有纏訴鬧訪才能解決問題的錯誤想法。為此,該院在做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時,除了依法公開、公正、高效審理好各類案件外,還進一步地加大了法制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同時結合普法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宣傳活動,收到了明顯的效果 

五、深入調研,充分了解和掌握真實情況。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是探索事物發展規律的科學方法和有效途徑,也是做好服判息訴工作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該院在做好案件審理工作的同時,針對審判實踐中出現的有關申訴、上訪及纏訴等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深入調研,通過調查、詢問、走訪、座談等形式,充分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問題存在的根源,尋找解決問題的對策和方法,開拓工作思路,不斷提高服判息訴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效果十分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