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暖人間 調解化矛盾
作者:徐芬 發布時間:2012-04-06 瀏覽次數:481
日前,句容法院調結一起贍養糾紛案件,當事人自覺履行調解協議,主動將贍養費送至法庭。
本案原告伍某與老伴陳某婚后育有一子五女,1999年陳某去世后,原告伍某大部時間輪流在各子女家居住生活。2011年,由于原告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種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六被告因對贍養母親一事意見不一,產生矛盾,繼而發生糾紛,導致誰也不肯履行贍養義務。伍某于今年2月向本院起訴,將六個子女共同告上法庭。
承辦法官在了解案情后,沒有簡單的一判了之,而是希望能夠通過調解化解被告間的矛盾,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使老人無后顧之憂。承辦人主動與六被告聯系,對他們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并提出可行性建議。最終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六被告就母親的贍養事宜達成了共識。
2012年3月,六被告均主動將贍養費交至法庭,希望通過法庭將錢交給母親,并表達對母親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