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為進一步提高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書質量,促進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的健康發展,最高法院組織開展了全國第四屆涉外商事海事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活動。經過層層遴選和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投票表決,評選工作已告結束。日前,最高法院作出表彰決定,江蘇高院民三庭湯小夫撰寫的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02)蘇民三初字第004號民事判決書、徐美芬撰寫的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03)蘇民三終字第052號民事判決書、南京中院民五庭薛楓撰寫的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03)寧民五初字第23號民事判決書分別榮獲一、二、三等獎。江蘇高院同時還獲得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活動組織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