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自稱安徽九華山尼姑的被告人丁某、朱某以幫人消災為名,盜竊被害人現金、金項鏈等物,未及逃脫便被發現。雖然二被告當場歸還了所盜財物,仍被檢察機關以盜竊罪起訴。113,江蘇省宿遷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分別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被告一年六個月、一年三個月,并各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09316中午,宿遷市宿豫區井頭鄉農民徐昌霞正一人在家,有兩個身穿尼姑服的女人走進院子,神秘兮兮地說他們是安徽九華山的尼姑,是專門下山為群眾消災除病的,并拿出證明給徐昌霞看。見徐昌霞相信了他們的話,兩個尼姑就說徐昌霞的孩子遭了災,不治必有生命危險,而只有她們才能夠把這場災禍消除掉。

徐昌霞同意請“大師”幫助消災,并拿出家中僅有的280元現金。但大師卻嫌錢數太少,說這樣感動不了菩薩,又叫徐昌霞摘下隨身戴的金項鏈,說待她們禱告完就還給徐昌霞。徐昌霞依言而行。后朱某將280元現金和金項鏈用衛生紙包好,叫徐昌霞取一件小孩衣服來,將紙包放進衣服口袋,裝模作樣地對天磕頭禱告。丁某則引開徐昌霞視線,使朱某得以用事先準備好的紙包將包有現金和金項鏈的紙包換出。朱某又讓徐昌霞到灶間數出98粒米,以備禱告之用。趁徐昌霞數米之機,二被告趕緊逃跑,卻由于慌張絆倒了凳子,被徐昌霞識破騙局。

后徐昌霞在鄰居協助下,將丁某、朱某抓獲。朱某不得已將現金和金項鏈還給徐昌霞,兩人繼續逃跑。一個月后,朱某攝于司法機關威嚴,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和丁某買來尼姑服行騙盜竊的事實。丁某亦被抓獲歸案。經鑒定,徐昌霞被盜的金項鏈價值人民幣57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