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要不是法院的提前介入,我老伴的死亡賠償金還不知道什么時候能拿到手!”20091021,一起交通損害賠償案的被害人家屬來到蘇州市金閶區人民法院感謝法官時說道。

20095月,家住虎丘街道的73歲老太在橫穿馬路時被一轎車撞上,當場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害人和肇事司機承擔同等責任。被害人家屬不能接受親人被撞身亡的事實,情緒極其不穩,多次到街道、交警部門甚至到市政府上訪,提出巨額賠償要求,并揚言要去南京、北京上訪,一度擾亂相關部門的正常工作。交警部門多次召集被害人家屬和肇事司機進行調解,但總是不歡而散甚至大打出手。這事引起了金閶法院領導的高度重視,在了解案情后立即跟交警部門取得聯系,旋即啟動訴警對接機制,主動提前介入。同年9月,金閶法官組織被害人家屬、肇事司機、保險公司到金閶法院設置在金閶交警大隊的交通巡回法庭進行調解。調解法官認真分析賠償數額分歧大的原因,現場說法,就被害人家屬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商業險等問題一一釋疑解惑。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疏導,保險公司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精神撫慰金的最新答復,同意就商業險、交強險一并解決,從而大大縮小雙方賠償分歧的差距。至此,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

兩年來,金閶法院與轄區交警通過訴警對接機制,在“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調解108起易激化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避免48件越級上訪事件的發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