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妥善執結一起執行積案
作者:王靜 曾旎 發布時間:2009-09-29 瀏覽次數:1027
本網鎮江訊:兩妯娌因瑣事發生糾打,終至對簿公堂,為躲避履行賠償義務,在長達6年的時間里,孫某一直通過東躲西藏逃避法院執行人員和親屬鄰居。日前,該案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認真調解下妥善執結。
譚某與孫某系妯娌及鄰居關系,兩人因分家及贍養老人關系不睦。
案件受理后,執行法官多次向孫某發送執行令、傳票,孫某均拒收,執行法官也多次去孫某的家中找其,孫某躲避在外,執行法官又向各銀行查詢孫某的存款情況,均無果。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該案于
2004年8月譚某發現孫某回到家中,立即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執行法官迅速趕往孫某家中,將其帶至法院執行局進行談話。孫某稱其家中經濟困難,沒有錢賠償譚某,執行法官又提出分期給付的還款計劃,孫某仍然拒不履行,孫某稱與譚某因分家而引起的矛盾很深,寧可被拘留也不愿履行義務,孫某的強硬態度使得執行工作難以繼續。
根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第二階段集中清理執行積案的要求,該案納入清理范圍。執行法官再次向孫某發了傳票,但孫某拒收,執行法官又在各銀行對孫某的存款情況進行了查詢,終于發現孫某在銀行的存款3000余元,執行法官立即凍結了此款。隨后,執行法官再次與孫某聯系,得知存款被凍結的孫某終于露面。執行法官再次對譚某與孫某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孫某履行了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