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行騙屢被判刑 假冒民警又進牢房
作者:吳春燕 徐靜 發布時間:2009-06-05 瀏覽次數:1038
本網無錫訊:無業游民房某在騙術上可謂屢敗屢戰,只有小學文化的他從1997年至2008年期間,因行使騙術而犯招搖撞騙罪和詐騙罪,先后三次被公安機關勞動教養,先后兩次被法院判處刑罰。去年年底剛剛刑滿釋放,可房某絲毫沒有吸取教訓,繼續著他的“老本行”,還變本加厲冒充起了人民警察。日前,房某被宜興法院以招搖撞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此外,房某還于2008年初和2009年1月中旬,分別在丁蜀鎮的一家經營浴室店里和一家陶器店里,用同樣的手法,謊稱自己是派出所民警而騙得他人信任,后以“借錢”或“急需用錢”的名義,從孫某、邵某處共騙得人民幣7000元。
宜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房某多次冒充人民警察進行招搖撞騙活動,利用他人對人民警察的信任騙取錢財,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房某實際騙得人民幣9000元,情節嚴重,且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又重新犯罪,是累犯,應從重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