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官與陪審員合力調解十年的家庭糾紛
作者:董正遠 前進 發布時間:2012-04-01 瀏覽次數:510
3月31日,江蘇省大豐法院巧用清明節祭祖掃墓、祈福求祥的當地民俗,由陪審員和審判員一道對一繼承糾紛案件進行調解,使八旬老太與五個子女消除十年隔閡,和好如初,收到了比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王老太,今年八十五歲,其一子四女均已成家,十年前老伴因病去世后,王老太十分悲哀,一度陷入生活不能自理狀態。其一子四女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兄妹五人在醫院床前床后輪流伺候王老太二個月后,仍不見王老太好轉。時間一長,兒子和兒媳以家庭經濟困難無能力繼續分擔醫療費為由,外出打工,一去杳無音訊。兒子和兒媳的行為深深刺傷了王老太的心,王老太稍有好轉后,便勸走女兒,自己一人在家守望殘年。經鄰居吳老太好心張羅,又給王老太介紹一老伴周大爺,王老太在周大爺的悉心照料下,身心得到完全恢復。但每當想起兒子和兒媳的不孝行為時,使他徹夜難眠,最終王老太決定將與前夫共同購買的價值二十多萬元的房產賣掉,自己與周大爺一同去老年公寓生活,不給兒子留下任何家產。
王老太賣房產的消息很快傳到兒子和兒媳耳朵里,兒子和兒媳企圖獨占房產,強行將房屋門上鎖。王老太的四個女兒聽說母親被兒子和兒媳“掃地出門”,于是共同“討伐”弟弟和弟媳,雙方互不相讓,五兄妹失去手足情,成為冤家。王老太氣憤不過,于2012年3月初將兒子和兒媳以侵權為由,告到法院。在清明節前夕,王老太的四個女兒忙著祭奠父親去世十周年的事,并向親戚鄰居“聯合聲明”:兒子膽敢上墳祭母,將腿打斷。
該院法官充分利用清明祭祖都應當全家人參加才顯得家庭和睦,家業興旺,才能得到祖先的庇佑,否則將會給兩家帶來不吉利的民俗,在3月31日的下午邀人民陪審員一起到兒子居所,由人民陪審員苦口婆心地向兒子和兒媳講解人情倫理道德,講解清明節的由來和和二十四孝的典故,曉之以情、動之于理,法官向兒子和兒媳講解法律政策。經過人民陪審員和法官“合力”做調解工作,終于使兒子和兒媳徹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兒子和兒媳泣不成聲,請求老母和四個姐姐寬恕。王老太及其四個女兒被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的誠心、耐心和真心所打動,當場與兒子和解,一家人又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