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中院對被告人未成年子女引入心理輔導
作者: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2-20 瀏覽次數:612
陳碧清與劉洪鍵于1994年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分別叫小剛、小芳(化名)。劉洪鍵游手好閑且脾氣暴躁,陳碧清和兩個孩子長期遭受家庭暴力。
該案一審判決后第二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黃順祥又組織了一次特別的“合議”。陳碧清即將要到監獄服刑,一雙未成年的兒女就成了“孤兒”,而且還要背上家庭暴力、殺親的心理負擔,誰來撫養他們、關心他們,讓他們的心靈健康成長?為了讓陳碧清安心服刑,法官們與其簽訂幫扶協議,擔任孩子的“代理家長”。
在揚州市看守所,“代理家長”??法官朱綱、黃志牽著小芳、小剛的手,來到了陳碧清面前。“告訴媽媽,你們一定會好好讀書,我們也會常來看望她。”女法官黃志對小芳、小剛輕聲耳語著。見有這么多法官家長照顧、支持孩子,陳碧清再次流下了淚水,與過去不一樣的是,這次淚水是因欣慰而流。
如何讓兩個孩子早日走出家庭暴力、殺親的心理陰影?為此,法院請來了知名心理學專家吳人鋼,為小芳、小剛做心理疏導。“在以后的學習生活中,你們很有可能遇到同學、鄰居的議論。對此,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態度。”簽完幫扶協議后,陳碧清緊緊握住兒女的雙手說:“以后清明節,你們要到爸爸墳前燒燒紙……”可是兩個孩子以沉默相對。“沒關系,我們的心理疏導才開始,孩子們釋放怨恨,直面社會還有一段路要走,他們需要社會更多的關愛。”心理學專家吳人鋼摟著孩子們肩膀說道。
揚州中院刑一庭庭長黃順祥表示,引入心理輔導,可以最低限度未成年人的心理傷害,以后,揚州中院將把這一做法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