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嚴禁”給鎮江京口法院工作人員設定“高壓線”
作者:史友興 陳香 發布時間:2009-02-04 瀏覽次數:811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元月8日出臺“五個嚴禁”的規定,規范法院工作人員的行為,成為治理司法腐敗的一劑“猛藥”,對確保法院工作人員公正、高效、廉潔司法具有重要意義。“五個嚴禁”的具體內容是: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嚴禁違反規定與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嚴禁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案件;嚴禁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嚴禁泄露審判工作秘密。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還規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凡違反上述規定,依紀依法追究紀律責任直至刑事責任;從事審判、執行工作的,一律調離審判、執行崗位。為加大監督力度,該院及時將“五個嚴禁”相關規定的文件轉發在法院內網上,并制作成小卡片讓每個干警隨身攜帶,時時警醒自己對照執行。同時,該院開展自查自糾活動,不定期檢查各部門“五個嚴禁”的執行情況并聽取部門負責人的匯報。
鎮江京口法院表示,為認真貫徹落實“五個嚴禁”,該院自覺接受案件當事人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決定由院監察室專門受理舉報投訴,并對外設立具有24小時自動接聽功能的舉報電話:0511-85319311,舉報電子郵箱:jkfyjb@126.com,24小時接受人民群眾對違反“五個嚴禁”行為的投訴舉報。
鎮江京口法院領導明確提出,對群眾署名舉報的違反“五個嚴禁”行為,法院將做到有一件核一件,件件有回音;凡有違規者,一定嚴肅查處,決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