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淮安清河法院為社會弱勢群體開辟司法綠色通道,將社會弱勢群體列為“特殊訴訟群體”,采取五項措施,全力服務社會特殊訴訟群體。

一是實施司法救濟舉措。對符合特殊訴訟群體條件的,實行訴訟費緩、減、免。

二是設立專門立案窗口。在立案庭的墻上列出特殊訴訟群體的范圍、對象。經立案庭審查后,確定是否符合特殊訴訟群體,凡符合的,優先予以立案。

三是推行巡回辦案。對當事人確有困難不能到庭的,根據案情的需要,法官深入田間地頭、病人家中開庭審理。尤其是對“三養”案件,法官更是要到現場開庭。

四是案件審理提速。凡涉及特殊訴訟群體案件的審理,在法定審理期限內縮短審限,規定一般案件在十五內審結,復雜案件審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是案件執行提速。凡涉及“特殊訴訟群體”的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限不得超過十五日,并將執限列入干警業績考核檔案,到年終根據執行期限確定干警的考核等級;并實行執行110制度,執行干警只要接到當事人舉報便迅即出動。并規定,“三養”案件不得中止執行,需窮盡一切措施,保證標的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