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豐縣法院在深入推進農村平安建設工作中,延伸審判服務職能,積極參與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新農村建設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嚴查涉農嚴重刑事犯罪案件。充分發揮刑事審判的作用,增強打擊合力,嚴厲打擊各種侵害農民利益、危害農業生產、影響農村穩定的刑事犯罪,特別是對農村地區黑惡勢力、攔路搶劫、入室搶劫、破壞電力通訊設施、盜竊牲畜和農機具等犯罪,堅持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增強農民群眾的安全感 ,保證農民安居樂業。

二是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審判工作中始終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原則,依法調整各種社會關系,及時妥善地處理各種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搞好告訴、申訴工作,及時處理來信來訪,預防和控制越級上訪,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今年110月份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1474件,審結1254件,結案率為85.2%,其中調解結案件757件,調解、撤訴率為60.4%

三是積極開展普法活動。采取法官“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法律知識。110月共開展成規模的法制宣傳9場次,到各中小學校法制講座6場次,發放宣傳資料近萬份。

四是加強對基層調解人員的業務指導。,通過組織專門培訓和邀請旁聽案件審理等形式,向人民調解員傳授法律知識和調解技能。 110月共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達6次,提高了基層調解組織調處和解決糾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