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11月13日,南通開發區法院邀請人大代表現場監督,運用執行聯動機制,及時、穩妥地執結了一起嚴重影響南通投資形象及投資環境的拆遷案。
被執行人吳龍勝的房屋位于南通港口三區職工宿舍項目的拆遷范圍內。2007年6月25日,區管委會作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裁決書,后吳龍勝既未自覺履行義務,也未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2008年6月,區管委會申請法院執行。在長期做思想工作無效情況下,開發區法院啟動執行聯動機制,召開了執行協調會,制定執行預案。區黨工委對此高度重視,表示全力支持法院執行工作。在南通中院、區檢察院、公安、消防、社會事業局等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共調配28名法警、12名公安干警、58名保安、1輛120救護車、1輛119消防車進行強制執行,并專門邀請區人大代表、檢察院現場監督執行全過程。在執行現場,被執行人吳龍勝的家人意圖暴力抗法,該院執行干警果斷將其制服,并展開說服教育工作。面對被執行人吳龍勝聲稱心臟不適的突發狀況,該院立即調配120救護車進場,將其送往醫院,做到人性化執行。在清理被執行人財產時,該院對整個執行過程進行跟蹤攝像,并在南通市公證處的全程公證下,對被執行人所有財產進行詳細登記造冊,并專門租車將財產運送到事先給被執行人安排好的過渡房。
拆遷結束后,區黨工委領導、人大代表對開發區法院文明、合法、規范的執行行為及運用執行聯動機制處理重大執行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給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