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基層法庭一直受兩大問題困擾:一是案多人少,案件辦不過來;二是吃力不討好,案件判決以后,上訪多、執行難。通過調查,他們發現農村民事訴訟案件大多為熟人之間糾紛,其中婚姻家庭、繼承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占了大多數。鑒于此,該院在基層法庭嘗試建立協助調解員制度,希望借助社會力量,將糾紛化解在審判前和審判中。

女方患病與丈夫離婚后,以受脅迫為由訴諸法院,申請離婚協議無效,并重新分割財產。日前,邳州法院議堂法庭運用“辦案聯動機制”,在鎮婦聯、司法所及當地村委多家“老娘舅”的配合下,將這起審理難度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圓滿辦結。

原告李某與被告劉某于19991128登記結婚,后生育一女。2004年起,李某患病,后經診斷為精神分裂癥。200791,雙方至邳州市民政局簽訂了自愿離婚協議書,并辦理了離婚手續。事后,李某以自己在簽訂離婚協議時系受脅迫為由向邳州法院議堂法庭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自愿離婚協議無效,重新分割財產。因雙方有諸多積怨,李某離婚后未分得房產,一直在娘家居住,導致雙方矛盾十分突出,此案也成為一時難解的棘手案。

考慮到離婚后女方生活困難,法庭依法減免了相關訴訟費用,婦聯及村委也為女方辦理了低保手續。針對女方的求職意向,鎮婦聯主動為其安排工作機會。而鎮司法所也充分發揮基層組織調處糾紛的優勢,多次上門對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在多方參與下,雙方當事人態度有所緩和,表示可以進行協商。最終經平等協商,雙方一致同意在離婚協議的基礎上,由劉某一次性給付李某5萬元。

這種糾紛化解方式有了講情懂法的“老娘舅”的參與,讓家庭成員、社區鄰里間的關系得到維護,不必像對簿公堂那樣劍拔弩張。今年以來,邳州法院議堂法庭審結各類民事案件416件,其中調解、撤訴311件,調解撤訴率達74.4%,出現了過去是“一場官司十年仇”,通過調解,現在是“握手一笑泯恩仇” 的可喜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