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我也意識到應該給對方錢,可思想上就是轉不過彎來,多虧人民陪審員幫我解開了心里的疙瘩啊!”徐州市某印務中心法定代表人馬經理對執行法官說。如今,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不再只是簡單地參與案件的庭審,而是積極參加到案件執行中,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了執行案件的履行。

20071016,寧波市江東永隆信包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包裝公司)與徐州市某印務中心在鼓樓區法院就貨款糾紛達成了調解協議,印務中心履行部分貨款后,尚余7萬余元未支付。

今年5月,包裝公司向徐州市鼓樓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后,執行法官查詢印務中心存款未果,便多次找到該中心馬經理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盡快履行義務;但是馬經理仍為單位“據理力爭”,認為包裝公司供貨存在質量問題,造成自己單位的損失,自己才未付清余款。為了有效化解矛盾,執行法官找到熟悉當地情況的人民陪審員許大省,邀請其參與本案的執行。許大省是鼓樓區法院今年年初聘請的二十名人民陪審員之一,對做當事人的調解工作有一套獨特的辦法。許大省了解情況之后,隨即與馬經理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溝通交流,并多次前往其單位釋法明理,一方面耐心細致地講解了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可能受到的處罰,另一方面闡述了印務中心與包裝公司未來更多的業務發展前景。許大省還表示印務中心如果能夠樹立良好的信譽形象,自己可以推薦印務中心與自己的親朋好友建立更加長遠的業務關系。馬經理被許大省說動了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應當配合法院執行的必要。但馬經理同時提出,由于訴訟時自己沒有及時舉證,法院對自己要求包裝公司賠償貨物質量損失的請求沒有支持,對于這部分損失自己仍要包裝公司給予賠償。許大省告訴馬經理這與執行案件是兩回事,馬經理可以另行起訴;自己也可以出面給包裝公司做做協調工作。為了使執行案件與雙方的矛盾能夠同時解決,許大省與執行法官商量后,隨即打電話給仍在寧波的江東永隆信包裝公司,一方面講明印務中心愿意給付執行款的誠意,另一方面希望包裝公司也從誠實信用角度出發,考慮到印務中心實際所受損失以及減少雙方再次訴訟而產生更多的成本。包裝公司和馬經理看到許大省如此周全的為他們解決矛盾,很快通過傳真方式達成了一致意見:馬經理一次性給付包裝公司執行款5.5萬元,包裝公司自愿放棄剩余貨款;馬經理也不再就貨物質量損失起訴包裝公司。次日,印務中心將所欠貨款5.5萬元直接匯入寧波江東永隆信包裝公司帳戶。

“聽法官解釋,我也知道質量糾紛與貨款糾紛是兩碼事,可是心里一直不理解,現在經過許陪審您在情在理地一說,這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非常感謝您幫俺兩家徹底解決了糾紛!”事后,馬經理拉著許大省的手說。

“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執行工作,不僅增加了法院執行工作的透明度,促進法官的執行行為更加規范,而且通過人民陪審員以案說法等形式參與執行、參與法制宣傳,更容易拉近人民群眾與法院的距離,對法院執行工作也是有力的促進?!惫臉菂^法院分管執行的王慶副院長表示,人民陪審員來自于人民,代表群眾觀點,熟悉社情民意,參與執行工作時被執行人的逆反心理較小,執行起來更加方便;今年該院適用人民陪審員參與執行的案件占執行總數的30.2%;其中執行到位的達92%,取得良好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