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調解有方企業再續前緣
作者:王蒙 發布時間:2008-10-29 瀏覽次數:880
本網鎮江訊:近日,鎮江潤州法院副院長董友洪帶領南徐法庭書記員阮海峰奔赴重慶,對鎮江某機械公司與重慶某工程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一案進行調解。經過耐心細致的講道理、擺事實,終于使得原、被告握手言和,一起歷時5個多月、訴訟標的達200萬的商事案件成功調解。
2007年6月原告機械公司與被告重慶某工程公司簽訂了巖石掘進機訂購合同,合同簽訂后,原告如約供貨,但被告遲遲不給付貨款。原告無奈之下訴至本院,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賠償損失300萬元,同時申請保全被告單位財產。收案第二天,法庭工作人員即起程前往重慶,經過多方努力查封被告單位銀行帳戶200余萬元。被告單位應訴后,先是提出質量問題,后又以管轄異議為由拖延審判。法庭考慮到這起商事案件標的大,爭議大,雙方又有合作關系,貿然判決雙方都有損失,從企業可持續發展角度出發決定下大力度調解,并專門向分管院長董友洪作了匯報,董院長獲悉后,在法庭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況下,發揮領導表率作用,帶領法庭書記員阮海峰奔赴重慶,同被告單位負責人進行溝通交流,經董院長一番去繁就簡、求同存異、情理交融的調和,該院這種把工作做到當事人家門口,讓當事人理解在心頭的做法使得被告單位老總深受感動,原、被告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解除合同、被告賠償原告損失40萬元。被告單位不僅主動負擔了2萬余元的訴訟費用,還一再表示要與原告繼續合作,再續前緣。
依慣例,企業間迫不得已打起了官司,便成了中斷業務往來的冤家對頭,老死不相往來,一些中小企業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訴諸公堂。南徐法庭針對此類案件,和字當頭、傾情調解,把維護轄區企業可持續發展做為第一要務,巧妙運用各種調解方法,利用社會各方面力量,不斷擴大調解渠道,盡力做到案件審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