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從四個方面加大力度破解執行難
作者:徐興建 發布時間:2008-10-16 瀏覽次數:801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沛縣法院執行收案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長,執行難問題較為突出,為了有效破解執行難題,實現執行工作良性循環,該院積極從內部尋求對策,強調在四個方面加大執行力度。
一是加大對被執行人申報財產的強制力度。案件立案后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時,同時向其發出申報財產通知書,強制其書面報告可供執行財產狀況。在指定期限內拒不報告或故意瞞報、漏報的,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論處。
二是加大對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的查控力度。除動員申請人和周邊群眾提供被執行人的可供執行財產或財產線索外,法院積極依職權開展執行調查活動,窮盡措施,加大財產調查力度,對當事人申報、群眾舉報、法院調查屬實的可供執行財產和財產利益及時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被轉移、隱匿、毀損。
三是加大對拒不履行行為和惡意轉移財產行為的制裁力度。對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的行為,加大懲處力度,采取拘留、罰款、媒體曝光等制裁措施,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是加大執行告知、公開力度。全面推進執行陽光工程,落實“執行日志”、執行權利義務告知、執行進程告知等制度,實行執行過程公開、執行方式公開、執行文書公開、執行結果公開、異議聽證公開,以公開促執行,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