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鹽城市響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酒駕案,兩名當事人一個被拘役,一個被拘留。

 

檢方指控,201229日下午1時許,在響水出差的于某酒后駕駛一輛京牌本田牌轎車,行駛至黃海路與長江路交叉路口時,恰好與駕駛奔馳車的張某迎面相撞。巡邏至此的公安人員發現該事故的兩名駕駛員均有醉酒駕駛機動車嫌疑。經鑒定,于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74mg100mL,屬醉酒駕車;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70mg/100ml,屬飲酒駕駛。于是,公安民警將二人帶至交警大隊進行醒酒。

 

交警部門依法對張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目前,張某已被行政拘留;于某則被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

 

法官提醒:飲酒后要時刻繃緊安全紅線,勿要酒后駕車,對他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