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年僅16歲的少年居然能為了一部Ipad而深夜搶劫。檢察機關依法對其提起公訴。近日,鹽城市響水法院審理了此案,劉某庭上痛哭流涕,表示愿意接受教育,改過自新。

 

2012124日,大年初二。劉某與年紀相仿的幾個朋友喝酒,席間,有人拿出Ipad照相。劉某覺得很好奇,以前只是聽說過Ipad,但是沒有見過。于是,他便向朋友索要把玩,不料朋友的一句玩笑話讓他萌生了歹念。酒席散去,朋友各自回家了,劉某獨自來到當地的Ipad代售店,正巧遇到購買Ipad的郭女士,于是尾隨至人少的路段,欲趁其不備,將購買的Ipad奪走,不想被郭女士發現后,竟拔出隨身攜帶的匕首逼迫郭女士交出Ipad。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劉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了搶劫罪。考慮其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系未成年人犯罪,可依法從輕處罰,且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庭審時認罪服罪,故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