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在“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中,始終堅持以促進“官民”和諧、案結事了為目標,積極探索行政訴訟案件協調處理的新機制,既維護了行政機關的權威,又保護了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今年18月,該院行政庭共審結行政案件55件,審查非訴執行155件,因該院多方做協調工作,行政機關修正、改變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并彌補行政相對人損失,從而取得相對人諒解而撤訴的就達29件,占全部案件的52.7%,審查非訴執行的案件也有44件因雙方充分溝通得到當場自動履行。

該院認為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并不禁止當事人之間相互和解。為此,該院在充分尊重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積極探索行政爭議協調處理的新機制。一是定期召開法院和行政機關聯席會議,并通過司法建議等形式對行政機關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告知,讓行政機關清楚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之所在,以掌握協調工作的主動權。二是根據不同案情,在矛盾之間尋找協調的切入點,通過前期試探、嚴格審查、寓教于審和最后敦促等方法,把握時機,緩和矛盾,增進理解,求同存異,將協調貫穿于行政訴訟的全過程,最大限度地發揮行政審判“減壓閥”和“化解器”的作用。三是堅持在法定的范圍內開展協調。該院把行政裁決行為、行政補償行為、行政不作為等法律不禁止協調的案件列入可協調的案件范圍之內,從而實現了依法協調。

該院化解行政爭議的新方法,促進了人民群眾與行政機關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也得到了縣委、人大領導的充分肯定,縣人大在今年上半年專程來院視察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