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為城建打出知識產權保護名片
作者:王芳 發布時間:2008-08-07 瀏覽次數:941
本網常州訊:“此意見非常好,為常州創新型城市營造了良好的司法保護環境,要認真探索,不斷總結經驗,形成完整、成熟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制度、體系。”這是
建設創新型城市,是常州率先實現現代化的重大戰略任務。今年年初,常州市委、市政府就激勵創新、保護創新、優化創新環境,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寄予了厚望。為此,常州中院迅速作出反應,順應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司法需求,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3月中旬,常州中院院長姜洪魯帶領有關審判人員,先后走訪了常州科技局、知識產權局、工商局、文廣新局等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和部分創新型企業,深入研究區域內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和面臨的形勢,并結合常州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制定出臺了《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著力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的30條措施。意見以服務企業創新、發展為著眼點,分6個方面30條,不斷深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整體效能。降低維權成本,提高侵權代價,有效遏制侵權行為,公正高效的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如對涉及常州高新技術企業尤其是創新示范企業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依法快速立案、及時進行證據保全和調查取證,以防與侵權行為有關的證據滅失或被藏匿。充分發揮臨時禁令措施的作用,依法及時制止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在重點考慮被申請人侵權的可能性和申請人擔保的有效性基礎上,商標和著作權案件,確保在立案受理后48小時內依法作出裁定;專利案件復雜的,要在48小時內組織聽證,再依法及時作出裁定。加強本市馳名商標的跨類、中小企業創新成果保護力度。強化侵權人的賠償責任,使權利人的經濟損失和合理的維權成本得到充分補償。加大民事制裁力度,對情節嚴重的侵權行為,除依法判決侵權人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外,還可根據具體情況依法給予罰款、沒收、銷毀侵權工具、侵權復制品等民事制裁。正確處理好保護知識產權和促成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的關系。進一步加大調解力度,創新調解方法,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實現當事人利益上的雙贏,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正確處理好保護知識產權和防止權利濫用的關系,做到既能激發權利人的創造熱情,又不妨礙公眾對智力成果的正常使用和在已有成果基礎上的再創造,使知識產權個體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得到合理的平衡與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