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開展執行、調解、宣傳調研競賽全面促一流
作者:王文清 段爭爭 發布時間:2008-07-22 瀏覽次數:756
本網徐州訊:舉世矚目的北京奧運即將召開,為全面迎接奧運,發揚向上進取的奧運精神,銅山法院適時開展 “百日執行”、“百日調解”和“百日宣傳調研”競賽活動,全面推動審判質量效率年活動深入開展,形成“爭創全國一流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制定制度抓落實。針對三項活動的開展,該院專門制定了關于開展“百日執行、百日調解、百日宣傳、調研競賽”的實施辦法,明確參賽人員、參賽內容及計分標準,競賽結束后,研究室、審管辦等部門根據競賽辦法規定的計分標準對各部門的成果分別統計,按照得分情況進行考核,并采取一定的獎勵措施。
二是明確目標求實效。百日執行競賽要求執行法官通過用足、用好、用強法律規定的強制措施,提高實際執行的效果,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案件執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減少上訪、信訪案件的發生;百日調解競賽提出要增強民商事審判法官的調解意識,提高調解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法官助理和助手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以調解促和諧,從根本上促進法院的審判工作;宣傳調研百日競賽重點宣傳在調解、審判、執行的過程中實行的好措施、總結的好經驗、涌現的好典型、產生的好效果,使上級領導和社會各界人民群眾通過宣傳信息充分了解我院工作。
三是量化細則抓亮點。百日執行競賽對案件實行計分考核制,要求執行法官要把執行案件的完全執結率放在重要位置,切實破解執行難的困局。針對基層法院小額案件較多,而小額案件當事人之間比較熟悉,要求執行法官在說服教育上多下工夫,切實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通過‘小調解’積極促進小額執行案件的和解;在百日宣傳、調研競賽中特別提出加強典型案件的宣傳,展示嚴打和綜治成果,體現司法關注民生,通過案例宣傳弘揚法治。從而更好地作為總結審判經驗,提升銅山法院的形象。
競賽活動的開展必將提高干警的積極性,三種競賽相互促進,相互交融,形成在執行中宣傳,以宣傳促調解,調解助執行的良性循環,從而全面促進銅山法院爭創一流法院工作邁上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