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深入貫徹落實常州新北區(高新區)關于學習貫徹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和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的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高新區實現“六個突破”,打造成為全市創新創業的示范區、大型企業的密集區、現代服務業的增長區、生態環境的文明區和現代化的新城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務,結合法院工作實際,我院出臺了二十措施保障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為區域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更加有效保障

1、依法嚴厲懲治犯罪。嚴厲打擊搶劫、搶奪等暴力犯罪和盜竊、詐騙等侵犯公民財產權利的犯罪,特別是依法從快嚴懲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重大和常發性犯罪,有效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2、積極參與綜合治理。認真落實《新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新北區法治建設責任書》各項要求,強化青少年審判工作,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大力開展法制宣傳,重視涉訴信訪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現新的上訪老戶。

3、維護弱勢群體權益。妥善處理好土地征用、城市拆遷等涉及群眾基本利益的案件,依法審理并妥善執行涉及企業下崗職工、低保失業人員等困難群眾利益的案件,優先審理和執行拖欠農民工工資、工傷賠償以及追索撫養費、贍養費等案件,確保困難群眾的合法利益得到及時、有效保障。

二、為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更加有效保障

4、加強重點企業保障。圍繞全區創新創業,從招商引入、立項建設、生產運行等全過程為重點企業發展積極提供法律咨詢和保障,幫助企業規范經營行為,預控經營風險,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5、加強重點項目保障。切實抓好高品質園區建設的法律服務,全力配合做好電子園區、空港片區、薛家片區和綜合物流園區等重點區域的拆遷騰地的司法保障,為園區集聚大項目、發展大產業、樹立大品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6、加強重點工程保障。積極做好錄安洲碼頭、西繞城高速公路、常泰高速公路、京滬高速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法律服務和保障,為我區在更大范圍整合資源、配置要素提供有力司法支撐。

7、加強涉外案件審理。堅持平等保護,準確適用國際公約和涉外法律、政策,慎重審理案件,編發典型案例,擴大宣傳效應,營造對外開放的優良司法環境,促進我區外向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8、依法維護金融安全。妥善及時審理金融案件,制裁違約行為,全面有效維護合法權益,保障區域金融機構的良性運行,為深化我區投融資平臺建設,保障重點項目開發建設資金需求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三、為區域創新發展提供更加有效保障

9、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強與區相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聯系,對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審、快結。重點加強對軟件園、動漫基地和其他新興高技術產業、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切實提高我區高新技術產業的競爭力。

10、創優人才集聚環境。聘請企業的人事經理、職工代表等相關人員作為特邀調解員,妥善化解人員勞動爭議,用和諧的方式解決糾紛,留住人才,為我區增強區域自主創新能力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撐。

四、為區域功能和環境建設提供更加有效保障

11、積極配合拆遷改造。按照區委確定的把“城中村”的拆遷改造作為改善高新區整體形象的部署要求,依法積極穩妥做好拆遷案件的審理、執行工作,保障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穩定。

12、積極配合綠化建設。按照區委確定的“十大綠化”工程,對需要提供司法保障服務的,及時介入,積極配合,依法處置。

13、積極參與環境整治。妥善審理、執行涉及環境、資源保護案件,積極運用司法手段制止破壞環境行為,促進區域環境質量的改善。

五、為創優司法環境采取更加有效舉措

14、落實便民訴訟措施。進一步強化訴訟調解工作,建立健全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和“訴調對接”工作,優化“人民調解窗口”建設。加強立案場所規范化建設,加大訴訟指導力度,推行上門立案、預約立案等做法,方便當事人訴訟。大力推進巡回審判,積極開展“審務進社區”活動。推行法治指導員制度,深入基層,開展“送法下鄉”、“送法進企業”、“送法進街道”、“送法進機關”、“送法進單位”活動,普及法律知識,提供司法服務。

15、加強司法救助工作。進一步完善訴訟費緩減免的條件和標準,依法拓寬司法救助的范圍,確保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進一步完善執行救助工作,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16、完善人民陪審制度。積極開展人民陪審員公開選任試點工作,制訂出臺《進一步加強人民陪審員工作的若干意見》,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率。

六、為樹立司法權威更加重視隊伍建設

17大力加強道德文化建設。加強法院文化建設,提高法官思想政治和法律專業水平,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展示法院和法官良好的精神風貌。

18、大力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按照區委機關作風建設提高年活動的部署和要求,以人民群眾是否滿意為重要標準,狠抓隊伍作風建設,樹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公正、公信、高效、權威的良好形象。

19、大力加強司法規范化建設。以創建規范化建設省級示范點為目標,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法院信息化建設,進一步促進審判管理、法院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20大力加強廉政建設。在抓好黨風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四不為”的廉政建設機制的同時,以創建“廉潔司法示范庭”為載體,進一步完善司法監督體系,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完善內外部監督機制,堅決杜絕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