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四項措施應對案多人少困境
作者:徐冬紅 發布時間:2008-05-19 瀏覽次數: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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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調對接,多元化解決糾紛。進一步強化訴前調解,與司法局聯合設立人民調解窗口,與公安機關訴警對接,出臺規范實施意見,專人專地專業進行調解,讓一些簡易糾紛化解在訴前,合力對社會糾紛進行綜合處理。
二、繁簡分流,探索立案調解新機制。成立“為民調解工作室”,對訴訟標的額較小、法律關系明確等離婚、借貸、相鄰關系等簡易的民事案件,全體立案法官參與調解,做到立案、調解、結案“三合一”,將案件了結在立案階段。調解工作室自07年11月份成立以來,已調解各類案件243件。
三、整合法官隊伍,合理配置人才資源。對審判一線和綜合部門的人才資源進行整合,調整二者之間的分配比例,加強審判力量,使審判一線的人員達到六成以上。將業務能力強,理論功底扎實,審判經驗豐富的審判員充實到業務庭從事審判工作,配強書記員隊伍,讓精英法官從繁瑣的事務中解脫出來,專心案件的審理。
四、分類審理,法官專業化。對于在某個專業領域有深入研究的審判人員,讓其著重此專業案件的審理,使其不僅有厚實的理論基礎,而且獲得豐富的審判經驗,打造出勞動爭議、婚姻問題、交通事故賠償、未成年人犯罪等各個業務范圍的專家,提高了審判效率,提升了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