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法院抓三項工作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作者:羅震 發布時間:2008-05-19 瀏覽次數:930
本網蘇州訊:江蘇省高院《關于做好抗震救災工作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的緊急通知》下發后,太倉法院進行了認真的研究部署,以加強三項工作為重點,號召干警參與賑災捐款和做好抗震救災期間的穩定工作:
第一、加強維穩工作,嚴懲破壞活動。對可能發生的利用震災宣揚反動言論的情況,會同相關部門及時制止,及時穩定人心和消除影響,并依法追究責任。對有進行散布災情謠言、詐騙錢財等行為的,及時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加強隊伍管理,保障救災實效。由院長牽頭,分管院長和各庭庭長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值班表,并由領導親自帶班,確保救災期間政令暢通。及時傳達上級關于抗震救災的各項工作部署,并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落實到庭室,分責到人,形成人人負責,人人擔責的工作體系。根據我院《突發事件緊急預案》,對就在期間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提前做好應對工作。
第三、加強思想教育,開展援助災區活動。災情發生后,法院第一時間向干警們發出為災區人民獻愛心的倡議,進行捐款動員,組織干警們進行募捐,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