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著力打造審判質效“精品工程”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8-04-08 瀏覽次數:852
本網徐州訊:為有效促進審判質效全面提升,新沂法院著力打造“精品工程”助推和諧司法有效運行。
一是大力推行班子成員辦案制度。該院規定,院長每年主審案件不少于5件,副院長不少于10件。并要求院領導必須新開庭、親自調解、親自撰寫裁判文書。充分展示法院領導的業務能力,進一步發揮領導的榜樣作用和輻射效應。
二是實行綜合部門審判員掛庭辦案。針對一線審判力量嚴重不足的狀況,該院科學利用審判資源,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對綜合部門中具有審判職稱能夠勝任審判工作的人員實行掛庭辦案。該院要求參與辦案的綜合部門審判員,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前提下,每年辦案不少于30件,并按照崗位目標考核標準,每季度兌現辦案獎勵。
三是進一步完善審委會的運作機制。設立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專業咨詢小組,集中研討疑難案件、探究法律適用、分析和討論發改案件、及時總結審判經驗,提高審委會運作成效,加快辦案節奏,提高辦案效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實現審判委員會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審判委員會真正發揮指導審判工作,助推審判工作有效提升。
四是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激勵作用。該院在審判工作中著力培養、樹立、弘揚一批先進典型,積極開展爭創辦案標兵、執行標兵、調解能手等活動,以先進典型鼓舞人、激勵人,在全院形成勇爭先進、敢為人先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