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法院成立“法官媽媽”審判庭
作者:孫海雷 發布時間:2008-03-07 瀏覽次數:1123
本網鹽城訊:射陽法院刑庭有個均為女性組成的合議庭,她們是刑庭庭長耿貴賢、審判員張愛武、袁曉娥三位女同志組成的少年法庭。
耿貴賢,鹽城市法院“十佳法官”;張愛武、袁曉娥在審判崗位上工作多年,有一定的業務能力和工作熱情。她們在少年法庭上充分發揮女性特有的優勢,辦案中,她們把未成年罪犯視為“親人”,不嫌不棄,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以女性的柔情播灑“法官媽媽”的愛。
少年法庭2007年受理一起強奸案件,其中有2名女生、1名男生均不滿18周歲,受他人指使幫助尋找女孩帶出去賣淫,他們將另外一所中學的女生帶至旅社,男生欲與其發生性關系,遭拒絕,兩名女生和他人即采取恐嚇、毆打等手段,強迫發生性行為,由于女孩的反抗和哭聲驚動了旅社服務員,從而得以脫逃。為了查明這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挽救這3位懵懂少年,她們利用休息時間逐一走訪少年家庭、學校,了解他們成長的經歷,平時表現,在庭審教育階段,她們著重闡述犯罪的概念,構成要件,讓她們明白自己的行為為什么構成犯罪,結合每個被告人的不同成長經歷,分析他們走上犯罪的原因及今后應該努力的方向,使未成年罪犯心服口服,這種寓教于審的方法,讓未成年被告人轉化了思想,消除抵抗的情緒,真心悔罪,樹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氣。
針對未成年人的 心理特點,她們積極營造相對寬松的庭審環境,開展圓桌審判,以消除未成年人恐懼、逆反心理。在庭審過程中,注重發揮刑法的教育功能,審教并重,同時在被告人認罪,悔罪,幫教措施得到落實的基礎上,結合其一貫表現,依法酌情對其從寬處理,加大非監禁刑的適用力度。去年某中學一男生晚自習后,攜帶水果刀尾隨一名婦女到家樓道時,上前摟住她,用刀抵住脖子索要錢財,遭到拒絕后,又搶手機未成,見手中的刀將這名婦女的下巴劃破后,隨即逃跑,被群眾抓獲。案件被檢察機關以犯搶劫罪提起公訴,當少年法庭審判長耿貴賢了解到,被告人在學校從沒發生違法違紀的行為,那幾天看了一本從街頭地攤上買的武俠小說,產生了搶劫邪念。為了挽救孩子,使他重返校園,坐進教室。少年法庭的“法官媽媽”們會見其監護人,走訪學校老師、學生。對此案進行圓桌審判,庭審中,用寓教于審的方式,使他認識了自己行為的嚴重性,認罪態度較好。經合議庭合議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宣判后積極落實幫教措施,通過協調,該男孩又回到了學校。其父母深受感動,男孩表示一定要好好學習,珍惜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將來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報答“法官媽媽”的關懷。
一起案件審結了,但她們的責任并沒有卸下,庭后的回訪幫教是鞏固辦案成果的重要環節,絲毫馬虎不得。近幾年,她們經常放棄休息時間回訪被判決的未成年罪犯,傾聽他們的心聲,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困難,以促進其改造。今年春節前,耿貴賢帶領合議庭成員到看守所看望一名少年犯,給他送去壓歲錢,再次用母愛關懷挽救他,因多次偷竊被公安機關處罰,缺少家庭管教,終因盜竊走進看守所,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通過耐心說服教育,使他認識到了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迷戀網吧、交友不慎造成的,消除了對父母的怨恨。
她們的努力使射陽法院少年法庭被少年犯親切地稱之為“法官媽媽”審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