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在剛剛結束的全省法院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上,丹陽法院被江蘇省高院記集體二等功,這是繼去年被省高院評為“優秀法院”后的又一殊榮,丹陽法院已連續兩年受到省高院表彰。經過幾年的發展,丹陽法院由一個普通的基層大院擠身全省一流法院的行列,走過了一個不平凡的發展歷程,多項業績在全省范圍內處于一流水平,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先后被確定為全省 “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和全省先進集體,并在全省法院系統行業會議上作經驗交流發言。

丹陽法院的整體發展取得了不錯的進展,主要得益于法院目標定位合理、制度管理嚴格以及工作中心準確。定位決定作為,只有高點定位,才能更快發展,更好跨越。為更好地實現法院的可持續發展,丹陽法院先是提出建設基層強院的目標,并通過“制度強院、形象強院、實力強院、素質強院”的四強措施,成功的實現了“基層大院”向“基層強院”的轉變。在實現強院工程的過程中,丹陽法院依托制度建設,強調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先后制定、修改了40余項規章制度,內容涵概了審判業務管理、隊伍管理、后勤保障等法院工作的全部。在健全制度的同時,丹陽法院狠抓制度的貫徹落實,充分發揮制度的保護、激勵和規范效能,執行制度逐步成為廣大干警的自覺行動,全院形成了爭先創優、積極進取的良好氛圍,涌現了一大批受到上級法院和上級機關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五年來,先后有13個部門和16人受到省級表彰,27個部門和61人受到鎮江市級表彰,6個部門榮立集體三等功,1人榮立一等功,10人榮立三等功。法院的中心工作始終是審判和執行工作,近年來,丹陽法院緊緊圍繞這個中心,著力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堅持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務人民,服務市委發展大局。據統計,過去五年,丹陽法院審執結案件27696件,判決刑事犯罪分子4144名,解決商事案件爭議標的8億余元,撤銷、變更、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或無效44件,為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434件案件的當事人緩、減、免訴訟費77萬余元,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和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杰出貢獻。

黨的十七大召開以后,丹陽法院又提出要在全省一流法院的基礎上,牢牢把握公正與效率主題,始終堅持司法為民、服務大局,全面提升法院的司法能力,昂首闊步,向全國一流法院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