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解積怨 鄰里再現笑顏
作者:王臻 發布時間:2007-10-09 瀏覽次數:1095
本網無錫訊:一對老鄰居因為一堵共用墻而對簿公堂,互不相讓。惠山法院洛社法庭的法官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和和諧理性的方式,精調細疏,說理講法,穩妥化解了紛爭,使一起棘手的相鄰權糾紛案得到了圓滿解決。
原告倪某是洛社某村的村民,不久前,其來到洛社法庭起訴自己的鄰居張某,要求張某賠付兩家共用墻的補貼費3500元,并認為張某的房屋導致自家房屋漏水,要求張某出資做防水處理。張某在接到法院的應訴材料后不甘示弱,立即提起了反訴,認為倪某未經自己同意加高房屋,侵占了自己
考慮到原被告雙方系多年鄰居,不論訴訟結果如何,今后還是要長期為鄰,時有碰面,如果簡單下判將會使雙方之間的矛盾和誤解不斷加深,鄰里關系不斷惡化。為此,承辦法官沒有馬上開庭審理,而是先后到國土部門、建設部門以及村委、村民小組等多個地方開展了深入細致的走訪調查工作,充分了解和獲悉了當地農村房屋建造方式尤其是墻體的結構和材料、即時的輔料及人工價格等情況,并詳細了解了處理相同糾紛的農村民俗,為案件的調解和說服工作做好充分準備。隨后,承辦法官多次召集雙方當事人曉明利害關系,分析鄉規民俗,耐心說服勸導。在承辦法官多次調解下,倪某和張某一致意識到要以和諧相處為目標,以方便困難解決為原則才能很好地解決紛爭。后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了張某補貼倪某墻體使用費,各自做好防水處理的和解協議。在庭前交換證據的當天,倪某和張某均撤回了起訴和反訴,交接了相關款項,這對老鄰居多年的積怨得到了化解,都露出了開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