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真是我的大恩人啊!”年近60歲的王老伯,緊握著法官黃漢華的手,眼中含著熱淚,“人民法院為人民,人民法院就是我們職工的保護神!”這是近日發生在東臺法院的真實一幕。

 

據悉,王老伯是東臺市某公司職工。近年來,該公司由于經營狀況不佳,長期拖欠職工工資達120余萬元。王老伯等37位職工多次與公司協商,均遭有關負責人推諉。眼瞅著辛苦工作卻得不到報酬,職工們真是欲哭無淚。百般無奈之下,王老伯和同事們將公司告到了法院,用他們的話來說:“都是老實人,這進法院啊,是元旦翻日歷——頭一回。”

 

東臺法院受理后,專門選派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法官承辦此案。為妥善化解糾紛,承辦法官黃漢華潛心參閱相關法條,對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并放棄節假日時間,耐心做當事人思想工作,緩解雙方對立的情緒。針對被告公司經營不善的現狀,法院與原告進行了積極溝通,答應適當給予被告一定的履行期限。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公司同意支付拖欠的工資款。很快,王老伯和同事們便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工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