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進一步根治執行難問題,東臺法院今年分別與與該市人民銀行、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土資源局、房產管理局聯手,建立執行工作協作與威懾機制,推動了法院與行政、金融部門間的各種信用信息的共享與互動,在當地引起較大反響。

在協作過程中,由法院立案、執行部門負責將已立案受理的訴訟案件、已立案的執行案件以及雖未執行但已審結并生效的案件所涉當事人,按季度分類提供給上述部門。相關行政部門在接到法院通報后,轉發相應下屬各部門,作為各部門加強對所涉被執行人監管的重要參考依據,并根據各自職能,限制所涉被執行人各種惡意逃避債務的行為,同時將所涉被執行人情況及時反饋給法院。

該院與相關協作單位之間以互動為協作形式。定期召開信息互通聯系會議,通報和交流信息共享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對執行工作聯動協作機制運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改正。法院和各行政部門指派專人具體負責日常業務工作,建立互通信息檔案,對共享信息檔案要認真保存,嚴格保密,不得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