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埠子法庭近年來以規范化建設為目標,監督與發展并舉全力打造現代化人民法庭。一直以來,埠子法庭充分發揮扎根基層、接近群眾的優勢,妥善化解矛盾紛爭,努力做到依法護民權、解民困、排民憂。在思想上,始終把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了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在實踐中,結合自身實際,不斷探索和研究新的便民利民的做法,大力解決老百姓關注的重點問題,與地方黨委政府加強溝通與聯系,切實將司法為民要求落實到法庭的日常工作當中。

一、抓重點,實現法庭管理規范化。以院考核機制為基礎,健全法庭考核機制,將法庭指導人民調解組織、法制宣傳和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納入自我考核指標,使這些“軟”任務變成了“硬”指標。

二、抓指導,實現糾紛解決的多元化。埠子法庭通過業務培訓、個案宣傳、法官與鄉鎮結對子等多種方式、多種途徑指導人民調解,以此解決法庭重整后,個別鄉鎮的人民調解指導形成真空的問題。首先是建立定期培訓制度,通過研討會、觀摩庭審和作為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等形式,協助司法行政機關,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其次是通過對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審理,加強對調解委員會的指導。如果調解協議被確認無效、變更、撤銷的理由及時告知調解委員會,并因案而異提出指導性的建議,力求做到既尊重當事人習俗,更符合法律規定。再次是采取分片包干、固定聯系鄉鎮的方式,與鄉鎮司法所結成對子,建立相對穩定的調解指導關系。

三、抓服務,實現法庭司法為民。埠子法庭結合自身工作特點,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司法為民。一是完善接待設施,設置專門的接待室;開展巡回就地辦案,把贍養案件的庭開到家里,采取拉家常的方式解決糾紛,實現司法便民;二是立案時,法庭總是用簡樸的語言對訴訟當事人進行引導,減少當事人的訴訟風險,實現司法保民;三是法庭依法對贍養、扶養、撫養案件以及其他弱勢群體實行司法救助,定期到所在鄉鎮接待群眾和處理糾紛,實現司法利民。四是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法庭通過立案調解、庭前調解和庭審調解方式解決糾紛,實現司法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