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一心想著發(fā)大財的卞某,在社會上闖蕩了幾年,不僅老板沒做成,反欠了一屁股債務,債主是接二連三的上門討要,無奈之下,卞某想起了騙錢的邪點子。

2009517,卞某得知其好友鐘某將一輛奔馳轎車送至南通永興國際車城一汽車修理店維修。便來到該汽車修理店,謊稱其受轎車車主鐘某的委托前來取車,在騙取了店主的信任后將車取走。當鐘某得知轎車被卞某取走后,多次要求卞某歸還轎車,可是卞某編造了種種謊言拒不返還。后卞某又沒有征得車主鐘某同意,以借款抵押的方式將該車抵押給了陳某,借得人民幣50000元。該款部分被其用于還債,余款被揮霍一空。

日前,南通市港閘區(qū)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卞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